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日宣布,根据《价格法》第32条规定,自12月1日起解除年初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乳品、鸡蛋等食品类商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停止对相关商品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工作,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发展改革委在下发的通知中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认真做好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相关工作,确保市场平稳。继续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曾经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内的商品市场和价格变动,防止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加强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加强对曾经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变相涨价、价格欺诈、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粮食、猪肉、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保障市场供应、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预案,努力保持重要地区、敏感时段的重要商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成都:继续加强价格监测预警
本报讯(记者 吴凤)记者昨日采访了四川省、成都市两级物价部门,其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将严格执行国家新规定,价格干预取消后,将加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据成都市物价局农价处负责人介绍,今年初启动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主要是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四川省物价局主要负责生产企业的提价申报,该局负责人昨日表示,进一步的实施细则将在近期出炉,在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后,物价部门将全力确保市场平稳。成都市物价局主要负责各零售商场的调价备案工作,该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将继续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曾经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内的商品市场和价格变动,防止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同时进一步完善粮食、猪肉、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保障市场供应,确保重要商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同步播报
控制猪肉价格下滑趋势 避免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1日在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农村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为力保农业稳定发展,发展改革委将实施增加涉农投资、搞好农产品市场调控等四大措施。
首先,将把今年确定的1000亿元涉农投资和明年新增的农口投资管好、用好。第二,针对农产品价格下行压力加大,切实搞好农产品市场调控,避免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对大豆、棉花等农产品加大临时收储力度;对小麦、稻谷等农产品稳定并适时提高最低收购价;加大涉农补贴力度;控制猪肉价格下滑趋势,设置警戒线,制定相应应急机制,适时增加冷藏储备。第三,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稳定粮食产量,适当提高价格;在非农收入上想办法,对回流农民工创业、就业出台支持政策,并加大培训力度。第四,利用危机中的机遇,打牢农业产业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综合发展能力。尽快实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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