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素冰)新一轮经济适用房预登记今日起全面铺开。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获悉,从即日起到2008年12月29日,凡是符合条件的家庭,均可带上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区房管局进行经适房预登记。
最远不超过三环外1公里
为让老百姓能最快速高效地解决住房困难,成都住房保障房源将通过由政府向社会集中采购的方式展开。而日前成都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也明确政府将向社会采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包括二手房),作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房源。“这样我们至少省去两年的建设周期,让住房困难户提前解决住房困难。”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所采购的房源位于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最远不超过三环路以外1公里,并将按东西南北方向分布搭配。据悉,近期,成都将安排第一批采购8亿元的保障性住房,而此次预登记也是为确定采购数量。
申购时须注明面积方位等要求
申购者在预登记时,除如实填写家庭、人口等基本信息外,还要写明对经适房房价、面积、方位、结构等的要求。“这有利于我们掌握申购家庭的购房意向,提高政府决策效率,尽可能满足老百姓的需求意愿。”据悉,本次采购用于销售的经适房,售价约3000元/平方米。今年的申购条件与去年没有变化,凡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要不挑不拣,保证供应。同时,凡经审核取得购买资格证并签订购房意向协议的家庭若放弃购买,两年内不得再申购经适房。已取得申购资格证并确定购买的家庭,请到市住房保障中心窗口填写购房意向协议。受理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20日。
申购资格
家庭年收入在4万元以下(含4万元)、人均住房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本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以下简称五城区)正式户口的家庭;户籍属于我市行政区域、家庭年收入在4万元以下、家庭成员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在我市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两年以上(含两年)且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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