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素冰)昨日记者获悉,从下月起,全市将开始征收明年的机动车养路费。届时,车主们可以到成都市稽征处所辖各县(市、区)稽征机构和中国银行成都地区各营业网点办理2008年度交通规费缴纳手续。据介绍,明年全省养路费的征收标准与今年一致。据悉,客运车辆和货运车辆还需分别缴纳客附费和货附费,征收标准均不调整。
一类车(小车)105元/月·车;
货车170元/月·吨;
客车210元/月·吨;
中型营运客车330元/月·吨;
小型出租汽车(含10人座以下的小型营运车)410元/月·车;
二轮摩托车15元/月·车;
三轮摩托车17元/月·车;
拖拉机85元/月·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