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国内·四川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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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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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案件检察官将参与公安侦查
北京海淀区检察院和海淀公安分局共同签署我国首个《检警关系指导规则》

  今后对于黑恶势力犯罪等重大案件,检察官将有望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以保证公安机关取证的确凿完整,减少错案。

  11月3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和海淀公安分局共同签署的我国首个《检警关系指导规则》公布实施。该《规则》首次对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职责和关系进行了细化和明确。《规则》规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公安机关在决定立案前,可以提请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案件,对案件性质、法律适用等进行指导。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群体性事件中的犯罪案件、涉外案件,公安机关刑侦、法制部门在立案、提请批准逮捕前可与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共同研究案件,请侦查监督部门承办人就案件的定性、取证等发表意见。”

  《规则》还首次规定了今后检察机关在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时,要听取律师意见,案件办结后,还要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律师。(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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