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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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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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款分配每年至少公布两次

  昨天,民政部正式向社会公布实施《救灾捐赠管理办法》,规定各级民政部门在组织救灾捐赠工作中,不得从捐赠款中列支费用。救灾捐赠、募捐活动及款物分配、使用情况统一向社会公布,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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